偉特原典對正義的圖像說明很簡短,只說人物坐在兩根柱子之間,並區分道德原則與屬靈正義;占卜牌義正位列公平、正直與法律上值得勝出的一方,逆位列法律糾纏、偏見與過度嚴苛。十個生活面向是本知識庫的詮釋,不是原典內容。
重點速覽 偉特(Arthur Edward Waite,亦作韋特)在1910年的《The Pictorial Key to the Tarot》中,對正義的圖像說明很短:他說這張牌依循傳統象徵,「carries above all its obvious meanings」(首先帶著顯而易見的意涵),只補充人物坐在兩根柱子之間,像女祭司;他沒有逐項描述這張牌上的持物。 偉特區分「依每個人的作為對待每個人」的道德原則與涉及「揀選」的屬靈正義。他的占卜牌義(第三部清單)正位是公平、正當、正直、執行,另有法律上值得勝出的一方得勝;逆位是法律的各個部門、法律糾纏、偏執、偏見與過度嚴苛。 這個編號在三個傳統裡是不同的牌:偉特是第十一號正義、第八號力量;馬賽型與托特相反(托特稱 Lust 與 Adjustment)。偉特只寫「for reasons which satisfy myself」。 正義配天秤座與希伯來字母 Lamed,出自黃金黎明體系,不見於偉特原典;《Book T》稱它是「The Holder of the Balances」,克勞利的 Adjustment 也配天秤座。平衡與天平的連結來自這些傳承與馬賽型畫面,不是偉特的說法。 十個面向的解讀是本知識庫把傳統牌義延伸到生活主題的整理,屬詮釋,不是原典所載,各家說法不一,也不構成預測、診斷、法律意見或建議。
牌面資料
正義在三個傳統裡的編號不一致,下表在馬賽型與托特兩列註明這個編號實際是哪一張牌。
偉特原典怎麼說
偉特對這張牌的文字分散在第一部的名稱備註、第二部的圖像專節與第三部的占卜清單,三處性質不同,分開讀。
牌名與版本備註
偉特在第一部以「Justice」稱第十一號牌,說這張牌的女性人物「is said to be Astraea」(據說是 Astraea),她擬人化同一種德行,並以同樣的象徵呈現。他說儘管有這位女神,塔羅並不屬於羅馬或希臘神話;這張牌也顯示塔羅雖然歷史悠久,卻不是自古就有,因為它的呈現方式本可以古老得多。
偉特又說,這張牌被認為是四樞德之一,但第四個象徵 Prudence(審慎)付之闕如;塔羅有正義、節制與 Fortitude,卻因為「a curious omission」(奇特的遺漏)沒有 Prudence 的類型。
圖像與象徵說明
偉特在第二部先說,這張牌「follows the traditional symbolism and carries above all its obvious meanings」,除了第一部集中的幾點考量,「there is little to say」(沒有什麼好說的)。他只補充一點:人物坐在兩根柱子之間,像女祭司,因此需要指出,「依每個人的作為對待每個人」的道德原則(the moral principle which deals unto every man according to his works),雖然與更高的事物嚴格類比,在本質上不同於涉及「揀選」(election)的屬靈正義。這是原典以 man 泛指人的性別化措辭,本文照實譯為「每個人」「某些人」,十個面向不沿用。
偉特說,後者屬於天意的神祕秩序,其運作如「the breathing of the Spirit where it wills」(靈隨意吹拂),對它「we have no canon of criticism or ground of explanation」(我們沒有批評的準則,也沒有解釋的依據)。他以詩人的天賦作比,結論是:「the pillars of Justice open into one world and the pillars of the High Priestess into another」,也就是正義的柱子通向一個世界,女祭司的柱子通向另一個。
偉特在第二部沒有逐項描述這張牌的持物或服飾;寶劍國王(King of Swords)的說明提到國王讓人想起大牌中正義的慣例象徵,但沒有說明那個象徵是什麼。本文因此不從原典補寫正義牌的持物。
占卜牌義(第三部的簡短清單)
偉特的大牌占卜牌義集中在第三部第三節的簡短清單,第二部正義節未另列。記載如下,中文為本文轉譯。
逆位以法律領域的字眼開頭,其後是偏執、偏見與過度嚴苛,偏向評斷失衡,不是正位的簡單翻面,「偏執」等是原典用語。這張牌沒有「另一說」。偉特對整份清單有所保留:他在第二部第一節說通行的占卜牌義「are largely arbitrary attributions」(大多是任意的歸屬),清單之後又說,除非表面意義有難以抗拒的暗示,大牌經占卜術取出的內容「is at once artificial and arbitrary」(既人為又任意)。因此,這份清單是偉特記錄的通行說法,不是他個人的背書。
原典內部並陳:偉特對「正義」的三處說法
偉特三處說法的性質不同,本文並陳,不替偉特調和:第一部談人物來歷與樞德架構;第二部談道德原則與屬靈正義之別;第三部清單直接列出法律。第二部說這張牌帶著顯而易見的意涵,而他對清單的保留有一項例外:「except where there is an irresistible suggestion conveyed by the surface meaning」。兩句文字相近,但偉特沒有說正義屬於這個例外,本文不替他推論。
偉特另在第三部談「古凱爾特占卜法」時舉例:若問題是「Will a lawsuit be necessary?」(是否需要訴訟?),就取第十一號正義作為代表牌,並說這張牌「has reference to legal affairs」(與法律事務有關)。這與清單的「in law」相呼應;本知識庫不就法律問題提供意見。
另外,「平衡」與「天平」不在偉特的清單與第二部文字裡;偉特只在書目中轉述 de Guaita 稱正義代表平衡及其執行者。平衡與天平的連結見於黃金黎明(Holder of the Balances)與馬賽型畫面,本文不列為偉特的牌義。
三傳統的差異
三個傳統對這張牌的名稱與編號都不一致:馬賽型 Conver 樣式是 LA JUSTICE(VIII),偉特是 Justice(XI),托特是 Adjustment(VIII,舊稱 Justice)。下表依牌面主題(執天平的那張牌)對照,不依編號;以下僅列有來源可查者。
關於馬賽型這一欄,需要說明兩點。第一,這只是 BnF 典藏的一副牌,其他馬賽型牌組可能不同。第二,該副牌大牌(BnF 編目稱 cartes d'atout)上端有後人以褐色墨水加上的手寫文字與希伯來字母,據編目記錄是標示各牌的占卜含意,本文不當作馬賽型的特徵。椅背高柱與偉特所述兩根柱子的關係,本文不作推論;托特欄只依克勞利的文字整理,未取得托特牌圖。
力量與正義的編號對調
偉特-史密斯的正義是第十一號、力量是第八號,馬賽型與托特相反(托特第八號的 Adjustment 即舊稱 Justice 的那張牌)。偉特只在力量節寫了一句「for reasons which satisfy myself」,沒有交代理由;《Book T》附註承認過去與其他牌組的編號相反;克勞利說對調是為了保持牌與字母、星座的對應,自己的托特牌組卻沿用馬賽編號。三層說法與編號對照表,詳見〈力量(Strength,VIII):偉特原典牌義、三傳統差異與十個生活面向的解讀〉;說「第十一張」之前,要先確認採用的是哪一個傳統。
簡短牌義的差異
《Book T》對這張牌的簡短牌義是「Eternal Justice and Balance. Strength and Force, but arrested as in the act of Judgment.」,大意是永恆的正義與平衡,力量與強勢,但像審判的動作那樣被停住,並要讀者對照第8號 Fortitude;它又說這張牌「in combination with other cards」(與其他牌並現時)也指法律程序、法庭、訴訟等。克勞利則說 Adjustment 象徵「the equilibrium of all things」(萬物的平衡),並說「Nature is not just」,自然不講公正,只講精確。偉特的清單直接列出法律;《Book T》偏向平衡,法律只在與其他牌組合時出現;克勞利偏向平衡與精確。本文並陳,不判定何者才是「正確」意義。
偉特全書沒有這張牌的元素或星象配屬;把正義配天秤座與 Lamed,是黃金黎明體系及克勞利的做法(克勞利的 Adjustment 亦配天秤座),不宜稱為「偉特系統」。
十個生活面向的解讀(本知識庫整理)
偉特原典對正義只列出簡短的占卜牌義,下表的十個面向,是本知識庫把傳統牌義延伸到各生活主題的整理,屬於詮釋,不是原典所載,也不是事實。不同傳統與解牌者的說法並不一致,本頁的編號與牌名在三個傳統中就各不相同。下表採第三人稱描述,說明這張牌在各主題下「常被解讀為」什麼,不是對任何人的預言或建議,也不就法律事務提供意見。正義帶有性別與身分的意象,下表描述的是象徵的特質,包括公平、正當與行為的後果,與任何性別的人應當如何無關。清單中的法律字眼與偏執、偏見等詞是原典用語,下表引用時標明依據的關鍵語,只作狀態描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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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健康提醒僅涉及作息、壓力與情緒等生活層面。身體不適應諮詢醫療專業人員,牌義不能取代醫療或心理專業的判斷。
這張牌目前的科學實證狀態
查證所及,未見針對正義這類單張牌義的預測效度或描述效度的嚴謹對照研究;Ivtzan(2007)的文獻回顧指出,超心理學領域的塔羅實驗並不多,現有研究檢驗的是解讀與受試者自身的吻合、抽牌是否隨機等問題,並非單張牌義是否成立。「讀起來很準」可由巴納姆效應與冷讀術解釋,它們說明的是主觀的準確感,不能證明或推翻牌義,詳見〈塔羅牌的心理投射機制:為何圖像能作為催眠導引的媒介〉。沒有證據支持不等於已被證偽,兩者是不同的狀態。
本知識庫以第三人稱描述這張牌的傳統意涵,不提供占卜服務,也不主張塔羅牌能預測未來或任何事件的結果,或診斷、治療任何身心狀況,亦不就法律事務提供意見,寫作定位見〈催眠內容的臺灣法規邊界與用詞規範:本知識庫怎麼寫催眠、怎麼不寫〉。
重點整理 偉特沒有逐項描述正義牌的持物;天平與劍的圖像來自其他傳統。 逆位偏向評斷失衡與法律上的複雜,不是正位的簡單翻面。 偉特的三處說法性質不同,並陳不調和;「平衡」來自黃金黎明、馬賽型畫面與他轉述的他人說法。 第十一號在三傳統是不同的牌,對調的三層說法見〈力量(Strength,VIII):偉特原典牌義、三傳統差異與十個生活面向的解讀〉。 正義配天秤座與 Lamed 屬黃金黎明體系;十個面向屬本知識庫的詮釋。
記憶方法
圖像口訣:人物坐兩柱間,像女祭司卻通另一個世界;偉特沒寫持物,天平與劍要問傳統。
牌義口訣:正位「公、正、直、行」加值得勝出者;逆位「法律、糾纏、偏執、偏見、過嚴」。
誰說的口訣:天秤座與 Lamed 是黃金黎明的配屬,偉特原典沒有;第十一號是正義只在偉特-史密斯與《Book T》。